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金〔202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省众创空间须取得郑州市认定(备案)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格。

二、航空港区、高新区、巩义市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材料在报送省科技厅的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盖章报送郑州市科技局备案。

三、申报材料提交三份(郑州市科技局留存一份)。

四、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收齐汇总后,于2020年8月21日前报送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101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人:韩  

联系电话:0371-67180916  0371-67182170

电子信箱:cxcyzx1011@126.com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3号市科学技术局1011室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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